东北师大附中关于教师节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各校区、各部门和全校教职工:
9月10日,是全国第三十三个教师节。根据教育部、长春市教育局和东北师范大学有关通知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让全校教职工过一个愉快祥和、风清气正的节日,防止教师节期间出现教师收受礼品礼金、家长向教师送钱送物等违规行为,切实维护好附中教师的廉洁形象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现将教师节期间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统一思想,强化教育。
在教师节期间,各校区、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,再次强调纪律,严禁教师以教师节名义收取礼金和礼品,严令禁止以下行为:
1.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。
2.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、考核评价的宴请。
3.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。
4.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。
5.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、报刊、生活用品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。
6.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。
二、正本清源,强化自律。
印发《践行核心价值观,做好学生引路人——东北师大附中第三十三个教师节倡议书》(以下简称《倡议书》),教师节前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,倡导全体教师积极践行、严格自律,引导家长学生主动监督,堵住源头。
三、惩防并举,强化督查。
各校区、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,认真落实好以上各项工作措施,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,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绝不姑息,切实维护好附中教师的社会声誉和教育系统的廉洁形象。
监督电话:85608929
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
2017年9月4日